買1.5萬療程變6萬 美容院兩職員表證成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8/09 15:43

最後更新: 2016/08/09 15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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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美容院職員凌碧宜(左)及曾秋婷(右)涉未經顧客同意,強迫其簽帳購買價值6萬元的療程。(陳永康攝)

銅鑼灣美容院水凝美聚兩名女職員,分別為經理凌碧宜及秘書曾秋婷,涉嫌於去年5月19日,在未經顧客同意下以其信用卡過數、購買價值6萬元的保健療程,兩人同被控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。被告凌碧宜及曾秋婷(同為30歲)今被裁定表證成立,兩人選擇不自辯,案件明日裁決。

辯方結案陳詞時質疑,事主實情是後悔購買療程,遂以不同理由欲取消該交易。

辯方指事主向美容院投訴及報警時,從沒有提及被告曾表示「唔簽唔俾走」,而她只在後期致電消委會及海關落口供時才提及。辯方亦指出事主任職秘書,認為簽帳後可以取消交易,是不合常理。

而控方今在庭上播放事主向消委會投訴的電話錄音,事主投訴指在美容院簽帳當日,職員向她稱「唔簽唔俾走」,事主又表示以為簽帳後,可以致電銀行取消交易,但遭銀行職員拒絕。